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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限制越级上访,更要提倡越级下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6:00 光明网
倪洋军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昨审议《江苏省信访条例(草案修改稿)》,与草案稿相比,修改稿体现出浓厚的人性化色彩,许多有伤信访人感情的文字都被删去。此外,草案稿要求信访人走访应当“逐级进行”,一审时有人提出这是对信访人信访权利的限制,修改稿改为“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中新网2006年5月30日引自现代快报报道)

  江苏审议信访条例草案,将不限制“越级上访”,这对于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信访人和信访工作的一大难题——“越级上访”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不允许越级上访”是1954年宪法中的规定,随着中国民主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提出,应该允许“越级上访”。今天,江苏省为全国的信访工作开了个先河,应该是值得庆贺的一件事情或一项改革。

  群众上访,是因为有问题要反映;而群众越级上访,是因为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或者没有得到所需要的说法。这不来应该是很正常的一个想法,可是由于有明文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致使很多干群矛盾长期得不到化解。其实,凭心而论,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求救于政府或信访部门的,除了那些所谓的“上访专业户”或者头脑有问题的人。既然上访无罪,那么“越级上访”为什么就“有罪”呢?如果说允许上访是体现以民为本,那么允许越级上访也应该是体现以民为本的题中之意。不限制越级上访是为了保障群众的基本权利,而不限制越级上访更是为了保证上级能够原汁原味地了解基层的情况和群众的呼声,有利于科学决策。

  干部和群众的关系是双向、互动的,上访是群众主动反映问题,而下访是干部主动了解问题。所以,既然不限制越级上访,就更要提倡越级下访。长期以来,少数领导干部难得下基层,或者不愿下基层,致使干群之间存在隔阂。为了转变工作作风,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各地、各部门也纷纷开展了类似“服务进万家”或“科技进农家”等活动。而在实际操作中,流于形式的较多,往往是轰轰烈烈搞现场、扎扎实实走过场。

  提倡干部越级下访,就是要领导干部能够经常沉入到基层一线去倾听群众呼声,到一线去化解矛盾,不要采取下级向上级汇报,上级被下级蒙蔽的传统方式。一要真“下”。要带着一颗心下来,不能人下心不下;要带着“问题”下来,不能带着“秘书”下来;要不打招呼下来,不要前呼后拥下来。二要真“越”。不要一层陪一层、一级陪一级,名曰“下访”,实则“扰民”。要住在农家、吃在农家、干在农家,不能住在宾馆、吃在酒楼、玩在桑拿。名曰“越级”,实则“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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