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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设防出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7:1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李庆实习生邓令)凡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的高层建筑工程,开工前要接受省建设厅审查。昨(3)日,四川省建设厅下发《四川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办法》称,凡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的高层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需由所在地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提出专项审查报告,然后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对其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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