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个自办单位移交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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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9:07 兰州晨报 |
第二批中央在甘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展开 45个自办单位移交地方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继中石油、铁道部在甘企业所属办社会职能移交地方管理之后,5月30日下午,甘肃省政府又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航空 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农业发展总公司等中央在甘企业举行签字仪式,这些中央在甘企业自办的45个中小学和公安机构将于近日全部移交给我省管理。据介绍,第二批中央在甘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涉及中央15个集团公司在甘企业23户,办社会职能单位45个,资产总额8690.40万元,在职人员2026人,离退休教师1214人,移交补助经费11229.29万元。根据双方协议,第二批中央在甘企业所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和公安机构成建制一次性全部分离并移交甘肃省管理,中小学离退休教师一并移交管理。移交前已发生的债务不移交甘肃省政府,仍由原企业承担。移交甘肃省管理的中小学、公安机构以及离退休教师的经费补助,按照2003年企业实际补助金额,经中央财政专项核定后,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