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执行局长的日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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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9:20 淄博新闻网 |
张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 毕德刚3月22日,巧妙执行棘手案件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张店某村委的请求,淄博某公司被法院查封的大型发电机正在私自处理,秘密卖给了一家发电厂。 了解这一情况,我和承办案件的干警商量,必须立即将发电机运至法院查封,否则,一旦转移将难以追回。 随后,我与十多名干警找来了拖车,驱车来到这家公司。此时,该公司的厂门口和发电机存放处已聚集了几十个被执行人雇佣的看护人员:女同志把持着大门,不让干警入内;男同志手持铁锨等工具,围攻干警。 局势非常紧张。我几次与他们做思想工作,宣传法律规定,都无济于事。僵持了3个多小时后,有的干警沉不住气了,建议当场拘留几个,起到震慑作用。我想,在这节骨眼上,如果抓人很可能发生冲突。 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沉思良久,我认为本案只能智取,不能硬拼。因为发电机不是小物,更不是几个人在短时间内能搬走的,于是我便带领大家撤退。 当我们忍着饥饿离开这家公司时,围攻人员传出一阵哄笑声。回到法院,我对承办案件的干警说,24小时内监视发电机的去向。 一天、二天、三天过去了,当被执行人认为法院放松了警惕时,便在深夜悄悄将发电机拖出厂门,行至不远,就被闻讯而来的干警逮个正着。我们成功地将发电机扣押,运到了法院。 就这样,这一棘手的案件巧妙执行完毕。 3月29日,高速路上的飞速执行这天下午18时,干警已经下班。正当我在打电话时,办公室突然闯进一个满头大汗的人。经了解,此人是淄博棉麻站的诉讼代理人,欠其40万元款的海阳某运输公司的两辆货车马上途经淄博高速公路,请求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案情就是命令。于是,我立即组织全局干警集合,有的干警刚到家,有的干警在回家的路上。不到半小时,大家就到齐了。 众所周知,在高速公路上一般车的行车速度都在一百公里以上,执行难度大、风险大。若被执行人发现警车追击,就会拼命逃窜,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很难预料,干警的人身安全也会受到威胁。但是,由于被执行人系外地,我们法院已多次去海阳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及其它财产,一无所获,从而本案陷入僵局,几乎成为死案。我认为,虽然风险大一些,但今天是难得的执行机遇。 在赶往高速公路的途中,我与大家在警车上边走边商量对策:全体干警在被执行人必经之处守候,4辆警车各有分工。当执行人的两辆货车急速驶入淄博高速路口时,4辆警车从高速路口逆行而上,分别将这两辆货车夹在中间。为防止高速路上塞车,我们迫使其减速,靠边停车。随后,干警们迅速出示证件,办好手续,将这两辆货车扣押。 事后,回想案件的执行过程,我们才感到震惊。高速路上逆行扣车,这在我多年的办案中没有先例,自己的生死安危是小事,20余名干警的安全稍有不测,后果难以设想。庆幸的是大家思想重视,配合默契,行动迅速,没有给被执行人半点喘息机会,才使本案顺利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