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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9:44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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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丁国锋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委作出决定,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推向各级党政领导,并通过举办“法治苏州论坛”系列讲座,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依法执政意识。

  苏州市委副书记徐国强表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提高公务员、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至关重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将使大家进一步理解党的依法执政的重要意义,必将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为坚强的法治保障。因此,苏州不仅仅要在广大政法干部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建设法治苏州的高度上来考虑,还要将此活动推向各级党政领导,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

  据了解,根据苏州市委的这一指导思想,负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制定了通过举办“法治苏州论坛”系列讲座的方式,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座共分10期,将每月举行一次,参加对象为苏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及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及各县市区领导、政法各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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