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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多头监管=不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12:00 光明网
陆志坚

  “五一”长假过后,当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的近80名学生返校上课时,却发现从校长到老师竟然全部“蒸发”了。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当这些受害学生四处上访、报案、举报学校“蒸发”事件时,才发现这家民办学校居然没有任何办学手续,属典型的非法办学。社会舆论不禁哗然:是谁给了骗子非法招生敛财的空间?政府多头监管咋就让非法民校漏网了?(5月30日新华网)

  一所没有任何办学手续的民办学校,竟然在多个监管部门的眼皮下招摇撞市、非法办学达一年之久。倘若不是校长及老师的神秘“蒸发”引发学生集体上访,这所非法民校肯定还会长久地欺骗下去,甚至会越办越红火,说不定还会成为当地叫得响的教育品牌。

  按说,社会办学尤其是职业学校之类,须经过教育、劳动、工商等职能部门的审批,程序十分严格。只要其中任何一个部门认真把关,就不会给非法办学以可乘之机。可事实上,恰是“艄公多了打烂船”,谁也有监管权,谁也不去监管,踢皮球似的推卸责任,结果你不管,我不问,乐得非法民校骗行多时。

  事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解释说,其先后两次对民校的办学申请进行了审查,发现学校办学场地的租赁合同为假合同,招生章程有虚假行为,不同意其办学。而劳动监察大队辩解道,根据自治区劳动监察条例对“没有办理许可证的非法职业技能学校是否由我们来管”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取缔了这所学校,“考虑到学生的出路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就一直没动作”。

  表面看,这些部门都理由十足,不该批的也做到了不批。可要问的是,当法律执行力如同击在棉花上没了声息,甚至遭到民校的罔顾时,有哪一个部门主动站出来较真?因考虑“学生出路”、“社会稳定”便放任非法民校坑蒙拐骗?这到底是对学生负责,还是在助长民校的非法行为?显然,这种批而不管、不批不管,其实质就是漠视自身的职责,就是在游戏法律。

  多头监管是一种体制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但是,多头监管不等于不管,关键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要有依法办事的勇气和理念,而不是“有利就管,无利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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