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标注不规范 顾客误解米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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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14:48 新民晚报 |
编辑同志: 5月7日,我在易初莲花新镇店买了袋“新疆天山雪”大米,回家发现包装袋上打印日期是“050406”,按保质期12个月来推算,刚过保质期。我马上打电话向店方投诉,希望调换。店方的三次解答都不能让人信服。第一次说,“这组数字不代表日期,是商品标识”。可数字前的英文“DATE”就是表示日期。第二次讲,“按2005年4月推算,新镇店还未开张 ,不可能有此大米”。大米是生产厂包装的,与商店开张没关系。第三次称,“调查下来是日期印错了”。如此解释让人啼笑皆非。读者金建中【调查附记】 易初莲花新镇店客服部杨小姐告诉记者,顾客反映的大米外包装上“050406”这组数字确是日期标识,但生产厂按英文格式打印,与中文标识正好相反,因此引起误会。为消除金先生顾虑,杨小姐称店方已给他调换。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了解到,根据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所有食品标签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应该统一按中文格式顺序年、月、日标注,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希望厂方通过此事举一反三,规范食品标注。 本报记者高毅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