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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查一查人事部门的“非典型”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0:30 南方网
  新华网 徐林林

  黑龙江省兰西县规定:每名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聘期一次收取300元合同鉴证费,新参加工作的每人每年收取200元。当地媒体记者接到教师赵向阳的投诉后,日前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省物价局表示,该县人事局收取“鉴证费”属于乱收费,应立即予以纠正。(据《黑龙江日报》6月3日报道)

  先不妨听听赵向阳的诘问:我们是在2004年完成全员聘用的,聘用期限为3年,怎么

到了2005年才开始收合同鉴证费?所有教师的聘用合同以及人事档案都由县教育局管理、保存,人事部门凭什么收“合同鉴证费”?全县仅教师就有4000多人,涉及该项收费的额度高达100多万元,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啊!兰西县事业单位一共有多少人?县人事局究竟收取了多少“合同鉴证费”?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其实,各地政府人事部门乱收费由来已久,在一些地方甚至已呈现愈演愈烈的势头。比如,参加职称评定,且不管是哪个系列,都得统一购买由省市人事部门组织编写的应考书籍。这些所谓必读书籍通常比市面上的畅销书还要贵。而且,购书款被列在必须一次性缴纳的参评费中,如果拒付则申报无效,连参评资格也会被取消。再比如,哪怕你普通话说得和罗京、李修平不相上下,但想拿到公务员“普通话合格证”,非得到人事部门指定的培训班“回炉”。培训费当然一个子儿也不能少。更有甚者,考证收费标准高得离谱。前不久,一位好友到武汉参加一个人力资源管理资质方面的考试,两个省部分市县的收费居然相差五、六倍,少的收650元,多的竟收了3000多元!其中猫腻有多大,是不难想见的。

  现在,相关资格证书成了竞争上岗和择业求职必不可少的“敲门砖”。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角度来说,这也许是一种必然趋势。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事部门掌握了大量认证资源的配置权,而且这一权力随时都可能改变在岗人员及择业人员的生存状态。于是乎,一些地方的人事部门便以权自恃,既不通过听证程序,也不事先征求公众意见,便与当地物价部门联手,任意抬高培训、考证收费标准,将公共权力置换成部门利益,使原本人们心目中的“清水衙门”在政府大院内先富了起来。

  人事部门乱收费之所以没有引起公众和监管部门的普遍关注,据我琢磨,个中原因可能有三:一是对于涉及人事方面的培训、资质认定,由于国家至今没有制订统一的收费标准,这就等于为人事部门在谋取部门利益上预留了自由操作的空间;二是由于职称评定等关系到对个人技术水准如何的认可程度,一般说来,很少有人会把多收几十乃至上百元放在心上,更不会轻易板着面孔去和人事部门较劲,所以,与此有关的投诉不是太多;三是部分纪检、监察部门麻木不仁,至今对当地人事部门通过下辖的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洗钱”毫无觉察,有的甚至糊涂地认为人事部门将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让所谓二级机构拿到人才市场上去叫卖,是合理合法的,因而不予查究。

  大量事实说明,人事部门乱收费也不亚于教育乱收费,不过是其收费的方式、手段更隐秘一些而已。如若有人认为笔者在此无风起浪,不妨请审计部门出面查一查,相信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不难水落石出的。(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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