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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官员轮岗并不是安全酵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0:35 正义网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广东省安全监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广东全省安全监管系统人员吸取去年“8·7”梅州市兴宁矿难事故教训,将对敏感岗位的人员实行定期轮岗,特别是行政许可审批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广州日报6月4日报道)

  其实,轮岗并不是什么新话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此早有明确的要求。现在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已经为广大公众所诟病,应该说,广东想办法遏制安全事

故的出发点是好的。

  但是轮岗是否治得好安全监管腐败的痼疾呢?安全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科学性,频繁轮换岗位根本不利于工作的连续性与有效性。如此频繁轮岗可操作性并不强。现在我们姑且抛开频繁轮岗的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不谈,单就轮岗的防腐与安全效果而言,我认为,轮岗不过是一厢情愿的乌托邦理想而已,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安全监护作用,而且问题一大堆。

  表面上看,新领导到任时间太短,还没有养成腐败的毛病,或者说还没有形成顽固的腐败同盟,加强敏感岗位的流动性,就可以降低因为腐败引发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但笔者认为,轮岗并不是货真价实的安全酵母。安全事故频发与腐败是一对孪生兄弟,而且腐败这个东西有相当的惯性与传染性。腐败根本不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在新岗位工作时间短不是不腐败、不失职的理由。试想:一名在甲地养成了腐败习惯的官员,如果没有强有力监督机制的作用,他到了乙地难道就洗手不干了?其实,对于尝惯了腐败甜头的官员来说,只要搞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他显然不会因为岗位的变化,就自动放弃诱人的经济利益。

  何况,轮岗制对他们还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好处”:在甲地腐败了,由于在岗时间不长,还没有留下过多的腐败把柄与安全事故教训,正好又轮岗到新的地方继续搞腐败。这真是“瞌睡遇到了枕头”,可以一路腐败下去。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也不利于落实安全责任追究。窃以为,要看官员轮岗防腐败的效果,就要找准安全监管腐败的病根。

  当然,安全监管腐败的问题有官员在岗时间太长,形成了顽固的利益小圈子的因素。但这并不是安全监管腐败的病根。现在,安全事故频发与地方各种利益关系盘根错节已经成了行业潜规则,不少安全监管官员与矿老板之间已经结成了顽固的利益同盟。即使轮岗制度暂时破解了利益小圈子,但是新领导到任,彼此结成新的利益同盟并不是什么难事。更重要的是,整个行业事实上已经形成了无形的大利益同盟。

  在大利益同盟的作用下,你发我发大家都发。连解决小利益圈子都嫌底气不足的轮岗制,显然不是大利益同盟与安全监管腐败潜规则的克星。更何况,敏感岗位轮换了,但整个安全监管体制却没有根本改变。矿老板的主要宗旨就是最大限度扩大市场、获取利润。这些老板显然不会跟安全部门一样搞轮岗制度,更不会因此改变惯用腐败手段。

  笔者以为,安全监管腐败的要害并不是敏感岗位官员是否轮岗,而是整个矿产资源开采、营销体系不透明,流通环节过多过乱,潜规则根深蒂固等痼疾所致。因此,拿官员轮岗来治疗安全监管腐败的痼疾,是药不对方。要治好安全监管腐败的毛病,就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拿出改革安全监管体制,斩断官商勾结的利益链条的大动作。

作者: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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