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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乘警被害枪被夺实在不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4:17 正义网

  5月31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至大连列车发生了一起恶性袭警案,乘警为制服歹徒,一死二伤。据警方介绍,当时两名旅客因在车厢内饮酒,发生争执,进而使用管制刀具厮打。乘客向当班乘警报告后,乘警立即赶到车厢进行劝阻。歹徒拒绝缴械并用酒瓶将警长砸翻在地,并用刀刺向另外两名警察。乘警在手枪已经上膛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车厢旅客的安全,毅然赤手搏斗。在搏斗中,一名52岁的老干警身中5刀壮烈牺牲。歹徒乘乱抢夺警察手枪砸碎车窗跳车逃跑。(6月5日《北京娱乐信报》)

  尽管行凶歹徒已经被抓获,但我感觉不到一点宽慰!

  我承认,警察职业具有对抗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时刻面对危险和牺牲。但是,作为一名警察,本该练就一身过硬本领,在实战中“跑得过、追得上、打得赢”是胜任警察职业的基本要求。从报道中看,案发现场就在乘警们熟悉的车厢内,乘警方至少是3人,比歹徒还多了一人,而且乘警手上还有一把上膛的“真家伙”。所以,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乘警,无论如何也不该落得个“一死二伤”啊!也许,歹徒丧心病狂、穷凶极恶,但身为警察,要有认真观察分析现场的能力,积极主动寻找和创造时机果断出击。我相信,只要有一定的勇气与应对能力,有广大乘客和其他乘务人员的支援,三名警察足以与两名歹徒“周旋”。

  “狭路相逢勇者胜”,面对歹徒的尖刀,身为代表正义、代表法律的执法者,当然要毫不退缩,但这也不意味着无谓的牺牲。我不明白,乘警为何非要“赤手搏斗”不可。也许他们考虑的是旅客的安全才没有开枪,但他们除了枪以外,就没有配发其他警械吗?听到乘客报告有人“用管制刀具厮打”,乘警们就没有“应急预案”吗?尽管到目前为止“该案的具体细节暂时还不能证实”,但警察是不是真的就没有开枪的机会?如果列车上不能用枪,乘警就别配枪好了。带着枪又不能用,万一歹徒抢了去,杀害乘客或挟持乘客作为人质,不是会带来更大的危险吗?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警察在危险关头挺身而出、用勇气和鲜血捍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他们的事迹被人民群众广为传颂。但是,也有警察的表现却是不那么尽如人意。日前,广东恩平市东成镇发生恶性凶杀案,接警的两名警员赶到现场,在与凶犯对峙时,苦于手无寸铁,返回派出所取枪、求援。在这过程中,凶手再次行凶,终致一家4口被两次砍伤致死。此事一经披露,即引起轩然大波。警察没枪也“熊”,有枪也“窝囊”,出现这样的事情实在是不该啊!

作者: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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