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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雇人执法"的根源是"市容至上"理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4:28 国际在线

  作者:毛飞

  北京的一名水果摊主,在城管执法过程中,被数名“不明身份男子”殴打。多位大学生和路人用相机和手机拍摄时遭到打人者的追赶,有的相机被抢,有的还遭到殴打。(6月5日《新京报》)

  据被打的摊主指认,这些“不明身份男子”是城管雇的人。但据城管方面的说法,这些人似乎是在“见义勇为”——据执法队员称,由于摊主拒绝交出卖水果的三轮车,还拿水果刀,“有些路人看不惯就上前制止”。

  到底是路人见义勇为还是城管雇人执法?目前尚无权威部门的结论。不过,在公众的眼中,“雇人执法”的可能性恐怕更大,那些“不明身份男子”多半并非见义勇为的路人,而是见利勇为的“执法雇佣军”。因为,从媒体曝光和日常经验中,人们早已领教了“城管执法雇佣军”的厉害。看看那些查实的城管暴力执法案件,行凶者几乎清一色都是编外的所谓“聘用人员”,这恰恰是“雇人执法”的明证。

  事实上,城管“雇人执法”并非新鲜事物,其危害性更是不言而喻。城管部门聘用缺乏资质的社会人员参与执法,其结果必然是野蛮行政、暴力执法,受损的是法律的尊严以及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然而,“雇人执法”正日渐演化为官民彼此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这不得不迫使人们反思这一痼疾孳生蔓延的根源。

  “市容至上”的执法理念和法治行政的基本原则之间的矛盾,是催生城管“雇人执法”的主要诱因。一方面,由于“市容”是下级官员呈现在上级面前的重要政绩,是影响政府官员仕途前景的要素之一;因此在某些城市管理者的心目中,维护市容环境的整洁美观具有至高无上的重要性,而那些有碍观瞻的小商小贩、沿街流浪的乞丐、衣裳不整的外来务工者恰是他们的天敌。“市容”的重要性压倒了那些微末人群的谋生权利,城管执法者得到了最为严厉的指令,他们必须毫不留情地剪除“影响市容”的一切障碍。另一方面,宪法和法律要求执法者必须按照法治行政的原则履行职责。在法治行政原则的约束下,城管执法部门有权采取的行政手段是极为有限的,法律并没有授予他们“过硬”的权力、没有给予他们具有足够“杀伤力”的武器;并且,任何逾越法律授权的行为都可能遭到问责。

  简言之,城管部门拿到了一个无法依法完成的任务,因为如果依法行政,就无法所向披靡。他们只能在法律之外另辟蹊径,终于发明创造了“雇人执法”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支肌肉密集型的“执法雇佣军”是绝佳的急先锋和替罪羊。有了这支“雇佣军”,执法者既可以完成市容至上的指令,又可以规避法治行政下的责任;而被“牺牲”掉的是弱势人群艰难求生的权利。

  目前,城管部门“雇人执法”的问题很难根除,那些暴力执法的阴云仍将久聚不散。这是因为胶结在“雇人执法”背后的矛盾仍然存在,“市容至上”的理念依然顽固地对抗着法治行政的基本原则。决策者们应需要进一步反思:市容是否能够压倒人的生存权、人身权和财产权?城管部门的存在价值和职能是什么?“雇人执法”的执法者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审稿:魏静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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