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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男子禁留胡须”是“强规”干涉道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8:00 光明网
柏敏

  5月30日,记者从浙江省交通厅发布的《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中发现,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浙江省交通厅明确提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男同志不能留胡须,女同志不能穿的过于暴露,上班不能穿拖鞋……据悉,像省交通厅这样专门制订并明文发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机关,在省内尚属首次。(5月31日《现代金报》)

  这则规定的潜台词是:在浙江省交通厅,美须公是很难受到青睐的,胡须缺失的男

人一定会成为抢手货。但是,浙江省社科院有关专家则向记者表示,贯彻这项制度还需要氛围的烘托,毕竟,机关工作人员的着装问题终归是道德范畴的事情,不能强制他们服从。

  男人的胡须,是其第二性征的表现,胡须与工作能力无关,男人的胡须是一种外部表征,不属于敏感部位,不需要掩盖与遮挡,更无关风化与恶俗,而所谓的“胡须影响形象”更是一个伪命题。只要干净卫生、不邋遢,男人留点胡须又何妨。

  从上海师大禁止女教师穿超短裙,到浙江交通厅禁止男人留胡须,一些政策规定总是喜欢拿人们的私人道德说事,而很多道德之事在强权面前却又是那么的孤立无助。这到底是社会道德的缺失,还是强硬规定的触角无限拉伸?答案不是很难。

  禁留胡须听证了吗?征求男职员的意见了吗?有没有获得多数通过呢?也许,我的这些疑问在规定制定者面前一文不值:你有意见请暂且保留,现在我说了算!——在一个领导者权力至上的社会里,领导者的喜好与头脑发热,往往会使得脱离现实的规章制度横空出世。

  那么,出台这样的怪规定,除权力者的喜好外,关键还是“守旧”的定式思维在作祟,因为在人们的意念中,只有“坏人”或者“恶人”才有满脸的胡须,凶神恶煞,而“好人”与“善人”往往都是眉清目秀的小白脸。所以,强权的强制就可以让这种旧思维得到“巩固加强”。

  男人留须与否实属个人喜好,仅局限于道德范畴。现在,可怜的道德被强硬的规定干涉了,况且还很难申诉,只得学会独自承受。所以,笔者想说,在浙江省交通厅工作的男人们,你们最好每时每刻都要随身带剃须刀,因为胡须无时无刻不在长。记住,一定要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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