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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捡空瓶被拘的老太进一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0:02 红网

  为救患白血病的孙女,59岁的常德妇女滕自英在火车上捡了28个空瓶子准备回家变卖,结果被怀化铁路公安处某派出所以“扰乱火车上秩序”为由拘留。6月4日,滕自英之子曹永茂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拟向相关责任部门索赔1元,“我们家现在很需要钱,但不会要求大笔赔偿,因为我们更需要一个公正,公正是无价的。”(6月5日《潇湘晨报》)

  与老太太的正义凛然相比,我可能是有点世俗或者说少点骨头。不怕您笑话,这事

儿如果搁在我头上,恐怕我就要倚老卖老“狮子大开口”了。为什么不呢?我都这么大年龄了,一不偷二不抢三不敲诈,临到59岁却要被无端刑拘。你们凭什么执法犯法,说抓就抓说留就留?这回我如果不跟你较个真,指不定你还要拘留多少个无辜的老太太呢?再说,让你为执法过错付出点代价,长点记性,同时也帮帮我拿患病的孙女,有何不可?我干吗要饥肠辘辘却要充硬汉呢!这年头,谁跟赔偿、跟金钱过不去那岂不是犯傻嘛。

  一句“借炒作来为孙女治病”的恶言深深地刺痛了老太太和家人的心,在此情况下,“人争一口气”的心情我也能够理解。但是,争气归争气,赔偿归赔偿,我们没必要把二者对立起来,专注其一二忽视其他吧?毕竟,有些事可以通过道歉或者一个公道来解决,而有些事则不仅需要公正还需要其他必要的物质赔偿。比方说,人家开车撞伤了你,一个劲地向你道歉甚至跪地谢罪,你会轻易放他开溜吗?显然不会。为什么?因为你需要他赔偿你足够的精神损失和物质损失。说白了,公道和道歉都仅仅属于精神范畴,它可以让你暂时地得到尊严和人格上的满足,但在法律范围内索取适当赔偿则属于物质范畴。既然如此,这位老太太一家又干吗非要用1元的索赔来放弃必要的物质补偿呢?

  再说了,你费心费力地打场官司只为索赔一元,即便赢了官司也只能落个赔钱的结局。即便没有人指责你浪费法律资源,你又怎么忍心看着白血病孙女无钱救治却要把大量的诉讼费花在一个收获不大的官司上呢?也许老太太会说,谁说我收获不大,我收获了尊严,讨回了公正。我只能说:也许是吧。但这个公正又是什么呢?仅仅是证明了自己没有炒作么?也许老太太没有想到,打一场1元钱的索赔官司,连她所拾到的28个空瓶都买不到;更糟糕的是,在多数人眼中,1元官司其实更像一个彻头彻尾的炒作。

  说句老太太不太想听的话,你不要大笔赔偿,非法拘留你的派出所还未必想给呢。人家为什么说你是在“炒作”,其实就是在转移公众视线,让你自乱阵脚。结果倒好,贫穷的老太太倒是很有骨气,先是拒绝了相关部门送来的6000元钱,结果轰轰烈烈地要与别人打1元钱的官司。殊不知,你们已经不知不觉地中了人家的“圈套”:好啊,不是索赔1元吗?败诉没关系,我赔你一元。到时候,当你果真拿着1元的赔偿走出法庭的时候,再回头想想被无辜拘留的日子、为讨公正花费的诉讼费和手中的1块钱,看看病床上的孙女,你还能自豪得起来吗?

  老太太,还是听我一言吧:该争的气一定要争,该要的赔偿一定得要,这才是我们理性维权的正确心态。

稿源:红网 作者:刘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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