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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瑞一审胜诉“伟哥”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0:38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美国辉瑞公司“伟哥”案一审胜诉,法院判决撤销专利复审委做出的“万艾可”(俗称“伟哥”)专利无效的决定。

  美国辉瑞公司的“万艾可”2000年进入中国。2001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辉瑞公司对“伟哥”的主要成分“西地那非”的用途拥有专利权,保护期到2014年。后来,国内十多家制药企业和一个自然人对此提出异议,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该专利用途

无效。理由是“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此决定一经做出,就在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随后,十多家中国企业成立联盟,准备投入“伟哥”生产。

  2004年9月28日,辉瑞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告上法庭。此案在市一中院经过多次开庭审理。但据了解,“伟哥”能否最终胜诉,得看被告方专利复审委是否上诉、北京市高级法院的终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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