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换保险 厦完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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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0:5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厦门市翔安区启动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的失地农民到退休年龄时,将与城镇职工一样领取养老金。 据悉,该项保险纳入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系,厦门其他各区均已实施了该制度。 根据规定,翔安区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一次性缴纳8到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就可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就可与城镇职工一样领取养老金。 被征地人员中,已满60周岁的男性和满55周岁的女性,一次性办理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手续后,下个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记者 冯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