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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被行政权力捆住的科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2:46 东方早报

  中国科学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和中国工程院第八次院士大会昨天在北京开幕。大会期间,中科院将修订《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工程院将选举产生新一届院领导及主席团成员。值得注意的是,大会非常强调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在近期形形色色的学术腐败事件不断浮出水面的背景下,可以说这一“强调”切中了中国科技发展的时弊。

  学术腐败的症结在哪里?难道是中国当下的科研人员道德品质下降了?还是缺乏有

效的监督机制?我们认为,科学研究被学术机构的行政部门牢牢制约,是学术腐败高发的重要原因。

  纯正的学术研究起于欧洲近代。当时的科学家一般同时拥有绅士身份。绅士无需为直接的生计而奔波,这就决定了他们科学研究上的非功利性。在道德品质上,绅士说出的话,就是一份庄重的承诺,一份神圣的契约。以17世纪的英国科学家波义耳为例,波义耳出生于一个富有的贵族家庭,他继承到的地产让他在置办实验仪器等事宜上可以大肆挥霍。在社交界,波义耳说出的话就一定是事实。历史上,对科学真理的可靠性居然是由科学家的身份来作出担保的,这在今天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当时的情况确实如此。

  但近代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是,科学事业在大步走近平民。法拉第的崛起就是一个例子,法拉第是一个出身于平民的工匠。这种背景决定了科学不再是有闲阶层的高雅消遣,在不少情况下,它只是一种有用的谋生手段。于是,对科学的信任不再由具体个人的德行,而是由一套严格运作的体制来担保。这一转变是意味深长的。正如现代社会的信任关系是基于体制的正常运作一样,一个从事科学研究的专门人员也须受到共同体规范的制约,这就是社会学家默顿总结出的四条规则:普遍性、公有性、无偏见性、有条理的怀疑主义。必须强调的是,这些规范出自于科学家共同体的内在约定而非行政律令,一旦发现某人有违规行为,他受到的惩罚也许就是在学术界永无出头之日,他的科研生涯就此终结。

  而在我国当下的学术界,这套内在的规范难觅踪影,种种来自于学术行政部门的外在制约却遍地横行:比如,学术行政部门规定,学术成果的衡量可以用公式来表达,什么档次的学术期刊可以按什么比例来折算字数;至于学术杂志的档次则当然是由有关行政部门说了算;更有甚者,一个行政上的科级干部却有资格煞有介事地听取并评定一位著名学者的学术汇报。这就是当下学术界的处境:学术界的自主规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条款。

  对此,学术行政部门摆上台面的依据是,不作这样的硬性规定,科研人员或高校教师的成果该如何评估?因为他们工作的性质不同于流水线上的工人,做多做少一时半会是看不出来的。但由此滋生的恶果就是学术界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某些更善于与行政机构打交道的科研人员,设法利用种种非学术的手段,争得大笔科研经费,争得在核心刊物发表文章的机会……结果其相伴产物必然就是学术造假。而那些真正醉心于学术事业的人,因心思和特长都不在疏通关系这一方面,因而名利皆失。近日,已经四五年没有发表过论文的中山大学教授朱熹平等人彻底证明了国际数学界关注上百年、被列为七大数学世纪难题之一的“庞加莱猜想”。这一成就的取得,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当下学术评价机制的荒唐。

  因此,对学术行政机构强力干预学术研究的机制,很有必要进行改革,并代之以同行评价机制。我们看到,不少西方的科学家,他们更在意的是自己的工作在同行心目中的地位,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在意甚至要超过诺贝尔奖的荣誉。正如企业的生命力在于市场一样,科研人员的荣誉感就来自于同行对自己工作的赞赏,而不是行政部门的认可或大众的追捧。这种赞赏要远远超越于当下的功利追求,正是在此意义上,科学事业确实是“绅士”的事业,科研人员也才能不辱在公众心目中的声望。

早报特约评论员 陈蓉霞 刘景 任大刚 徐德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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