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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体检标准新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4:4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吴林红)今年,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对原有《标准》中的32项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增加了11项辅助检查内容。

  新体检标准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身高标准有新调整。要求男性在162厘米以上,女性在160厘米以上。少数民族男性身长可放宽至160厘米,女性可放宽至158厘米。二是体重

标准有上限。新标准设定了“标准体重=(身长-110)公斤”,并规定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三是文身列入外科体检范畴。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四是心率放宽至每分钟50至100次。五是规定细菌性痢疾治愈六个月以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的,合格。六是规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40单位以上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不合格。七是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七是接受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标,合格(潜艇、空降专业除外)。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心理和吸毒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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