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生儿疾病漏筛助产机构负全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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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5:10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
据新华社电为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和筛查质量,陕西省卫生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医疗保健机构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力度,对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新生儿疾病漏筛者,助产机构需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据介绍,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之一。陕西省属于出生人口缺陷率较高的省份之一,为减少出生儿缺陷和残疾的发生,陕西省卫 生厅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各助产医疗机构须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各助产机构对本单位出生的活产新生儿要做到100%的知情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