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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公立医院乱收费院长要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5:15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福州6月5日电“今后凡公立医疗机构发生严重乱收费行为,对院长要一律先免职,然后再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纪做出相应处理。”这是福建省卫生厅在近期举行的全省纠风工作会议上透露的信息。

  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卫生部门要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重点检查价格公示、费用日清单、使用

一次性医用耗材加价与收费情况,对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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