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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确定治理商业贿赂四项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6:4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韩劲松)记者获悉,省审计厅制发《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治理商业贿赂四项重点。其中在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中,将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涉及国家公务人员在商业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据了解,省审计厅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四项重点是:认真进行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

纠工作。重点查找在承揽广告、报刊及图书发行、办理基本建设、物资采购以及委托社会审计事项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正当的商业行为。对情节严重,隐瞒不报、态度恶劣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紧密结合审计业务工作,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中,注意查找和深挖有关涉嫌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涉及国家公务人员在商业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在与司法、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已经建立的协作配合机制上,进一步加强在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上的协作配合。积极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促进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促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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