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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多切患者两根肋骨 法院终审判决:只赔不返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6:5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据《法制晚报》报道手术中,医生在未征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多切除了患者两根肋骨,患者由此状告医院索要肋骨。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首钢医院赔偿患者李先生3.7万余元,不支持其返还肋骨的请求。

  2001年10月,李先生因右胸部肿痛到首钢医院住院,院方怀疑其患恶性肿瘤,切除了他的肿瘤和一根受感染的肋骨。不久后,医院在没有告知家属的情况下,又切除了患者两

根肋骨。

  李先生出院后右胸壁塌陷,被认定为10级伤残。李先生认为,首钢医院存在误诊,未经同意扩大肋骨切除术,导致病情恶化,应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并要求医院返还三根肋骨。

  法院认为,医院对病变性质认识不足,存在主观过错;切除肋骨后未做右胸壁缺损重建术,与李先生伤残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责任;三根肋骨属于医疗废物,医院不能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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