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一年骗嫁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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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6:5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南昌6月5日电】(记者胡锦武)年仅17岁的少女彭某一年内竟先后化名“嫁”人8次,骗取他人财物12万多元,最终被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4年5月,彭某伪造一张符合结婚年龄的假身份证后,与龚某、张某合伙商定了骗婚计划。5月10日,彭某等人来到金溪县琅琚乡某村,并在彭某嫁给村民李某后,骗得礼金 6000多元。此后一年时间内,彭某等人故伎频施,先后在江西金溪县、南昌县等地农村作案8次,共诈骗财物12万多元。团伙作案是骗婚案的一大特点,“媒人”“待嫁女”“待嫁女亲戚”分工明确,说媒、相亲、结婚、脱逃等程序有条不紊。为此,法院提醒农民群众提高对骗婚犯罪的警惕性。 (编辑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