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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告易初莲花超市售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8:3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消费者在超市买了两袋“纯天然”椰奶,发现上当后将超市告上法庭索赔45元钱。

  2005年11月4日,李文(化名)在六合区新华路易初莲花超市购物。他购买了两袋号称是“纯天然”椰奶,一共花了11元。出于安全考虑,李文将这两袋椰奶送到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

  经过鉴定,这两袋椰奶没有获得有关的质量认证,根本不是纯天然的食品,而是法定的假冒伪劣产品。李文向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六合分局投诉,然后一纸诉状将易初莲花告上法庭。要求超市退还自己的购物款11元,赔偿各项损失。

  本案审理时,易初莲花承认李文的所诉事实存在,并同意赔偿。陆敬叶子青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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