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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发生暴力伤害交警案76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8:5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6月5日讯 记者王斗斗 5月25日,天津市交警袁景明在执勤时,被违法出租车司机沈永峰故意驾车撞伤。5月26日,浙江省湖州市交警郑云洪在执勤时,被一名违法骑电动自行车带人的男子打伤。类似这样的交警执勤执法时遭受暴力伤害案件,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76起,造成1人牺牲、6人重伤、93人轻伤。这是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的。

  为了从这些案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下发《关于交通民警执勤

执法遭受暴力伤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提高交警防范和依法制止暴力伤害的能力。

  据了解,在这些案件中,交警在查纠违法行为时被殴打的占59.2%;在查纠违法行为时被车辆拖剐或撞伤的占34.2%;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被殴打的占6.6%。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这些案件进行分析后认为,发生暴力伤害交警案件的主要原因是行为人不服从交警管理、不接受交警处罚,甚至逃避检查。

  通报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暴力伤害交警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组织民警结合实际查找在执勤执法行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把防范和依法制止暴力伤害的能力,作为一线交警基本功的重要内容开展培训。6月底前,各地要以路面勤务和事故处理为重点,以应对和处置各类暴力伤害能力为内容,集中进行一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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