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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8:54 法制日报

  聚焦普法·访谈

  本报记者 吴坤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集的边疆地区。多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使其在维护新疆民族团结、促

进和谐新疆、平安新疆建设中发挥了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近日记者采访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委副书记努尔·白克力。

  “新疆的社会稳定问题一直被国内外所关注。使我们引以自豪的是,现在的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已经进入了历史上发展和稳定的最好时期。”努尔·白克力说,这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多年来对法制宣传教育常抓不懈,着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密切相关。

  努尔·白克力说,在实践的基础上,新疆将原来单纯的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转变为以提高全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以普(法)治(理)并举为手段、以依法治区为载体的全民全社会法治实践过程。

  努尔·白克力认为,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最重要、最根本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在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树立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树立民族认同和民族团结意识,树立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树立权利义务对等和依法办事意识,才能为自治区的发展、稳定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从1983年至今,新疆将每年的五月定为民族团结教育月,把学习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大工作力度,自治区党委还决定从2004年起,将每年的4月定为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为做好宣传教育活动,新疆不仅专门组织宪法讲师团,分赴各地州、各部门举办法制讲座,还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进工地、进寺院、进单位等手段,在全社会形成学宪法、懂法律,讲责任、促稳定的浓厚氛围。今年宣传月期间,新疆通过“法治新疆”网举办了全民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截至4月底,已有近三十万人参赛。

  努尔·白克力介绍,新疆把宗教人士作为普法重点对象之一,有关部门专门编写印发了《宗教人士法制教育教材目录》等宣传学习材料146种,编印了《宗教政策法规选编》、《维护祖国统一学习材料》供各地学习培训使用。一些县市还举办了宗教人士法律知识竞赛,使许多以前只会讲经的宗教人员,成了为教民宣讲宪法和法律知识的老师。

  努尔·白克力认为,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百年树人”、利国利民的长期战略任务。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群众的要求,与道德教育结合,与法治文化结合,以讲实际、求实效为目的,在手段和方法上不断创新:

  一是建立和实行法治建设评估激励机制。根据在两地州的试点经验,200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在全区党政机关和行业部门建立并实施法治建设“一抓双挂”制度(抓正反典型,与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

  二是促进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的双向互动。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新疆人民广播电台,举办了“百姓热线”法制节目,自2000年开播至今,各族听众提出的涉及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达5万余条,有75%以上的问题通过媒体“架桥”,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及时解决和有效反馈。

  三是走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之路。针对进城农民工的特点,在列车上和城市广场的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农民工学法维权宣传片,在车站出口发放普法宣传品。各地通过举办阿肯(歌手)弹唱会、征集法治格言警句、编写法制民谣对联、编发法制手机短信、组织马背普法宣传队等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日积月累的点滴渗透,将法律知识融入各族群众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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