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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行政诉讼“一把手”须到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8:55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冉多文 6月3日,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民状告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诉讼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坐在被告席上的不是被告代理律师,而是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一把手”。这是海阳市委、市政府与海阳市人民法院联合推出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出现的新变化。

  为让“民告官”庭上见到“官”,使领导干部接受法律的监督和公正的评判,该市

党政机关与法院从今年起,制定了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今年以来,已有7起行政官司的主要领导人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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