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律师在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9:00 沈阳今报

  

律师在线
本期律师: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张鑫辉物业退出只返物业费

  赵先生:1998年,我们和物业签订了十年物业合同。当时,对方收了我们三项费用,物业费每平方米0.6元、二次加压费0.6元、修缮费1.2元。现在,他们要提前撤出。但只同意返给我们物业费,这样合理吗?

  律师:物业这样做有道理。首先,二次加压费应该是支付给自来水公司的。物业只要交付了,就算是履行义务了。其次,修缮费用应该是房屋维修基金。按照规定,如果你们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管理这笔基金;或是由现在的物业直接交付给下一届物业。这笔基金是不直接返还个人的。

  物业费交房开始算起

  王先生:开发商2005年2月份交房,当时,我交了一年的物业费。但最近我了解到,我所住的房子是2005年9月才正式验收合格。我们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是开发商找来的。现在,开发商要告我不交物业费。物业费究竟是应该从交房时算起,还是从房子验收合格时算起?

  律师:物业费应该从交房时算起。

  开发商违规咋要房子

  曲先生:我2005年预交了6万多元钱购买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当时由于其他原因并不是跟法定代表人签的合同,而是跟法定代表人的儿子签的合同。可在今年该房子建好后,由于开发商违规,他们一家子都跑了。现在,我还能要回房子吗?

  律师:从开发商处购房应与开发商即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如果你签订该合同上有开发商的公章,即使是法定代表人的儿子签字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至于能否要回房子,还要看房子是否存在被卖给第三方、是否已抵偿债务或设定抵押等情形。

  欠利息也可申请执行

  李先生:我欠别人五万元钱,当初承诺给她利息,我现在本金五万已经还完了,而且利息也已经还她一部分,还有四千多元钱没还上。她想要到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能否批准执行?

  律师:判决书下达1年之内,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有一套以上的住房,也可以执行你的房产。主持人:张雷王睿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