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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医院的行为应该坚决杜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9:25 南方日报

  南方论坛

  本报评论员

  最近一段时间,我省的一些医院相继发生了遭受患者家属冲击的事件。他们因为对自己亲人的治疗感到不满,或数十人,或上百人,冲进当事医院,拉横幅,派传单,围堵医

务人员,不仅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延误了医务人员对一些重病患者的及时救治。

  毋庸置疑,这是一种违法的举动,是非常不可取的!是应该坚决杜绝的!

  我们都知道,医院直接担负着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光荣使命,医生是救助生命的天使,医院需要良好的秩序。我们也还要认识到,医疗机构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从一定意义上说,医疗纠纷乃至医疗事故的发生几乎是无法避免的。而一旦治疗失败,患者及其家属需要承受巨大的痛苦是无疑的。任何人都能够理解这种痛苦。但是应该明确的一个前提问题是:这一治疗的失败到底属于无力回天还是属于医疗事故。古人说得好:“药医不死病,死病无药医。”即便没有医务人员医疗水平、处理手段以及医院医疗条件的局限,现代医疗技术也还远远没有到拍胸脯治好百病的地步。但是,退一万步说,即便果真是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家属也应理性认识,要用理智的态度对待发生了的事实,要寻找正当的途径、合法的手段去解决争端。冲击医院,打骂医生不仅不可能解决问题,而且还可能使自己由受害方变为侵害方,最后要为自己的过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件医疗事故发生后,在患者家属方面无外存在着两种诉求:合理的与无理的;而表达方式无外也有这样两种:合法的与非法的。经过排列组合,就出现这样几种情况:第一种是合理的诉求用合法的方式表达;第二种是无理的诉求用合法方式表达;第三种是合法诉求用非法方式表达;第四种是无理诉求用非法方式表达。毫无疑问,合理诉求用合法的方式表达,是最为理性的态度,最值得推崇。但我们尤其要注意明明是合理的诉求,却采用了非法的方式表达;与此同时,坚决避免前期即无理,诉求方式更非法。我们在建设法治社会,岂有让公然违法的行为大行其道之理!

  患者家属采取冲击医院这种极端的非法处理方式,也令社会必须深刻反思造成医患矛盾的根本原因。我们认为,这种行为的发生,与医院的形象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严重受损密切相关;而且,从一个侧面暴露出患者对当前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极度不信任。有业界人士形象地概括说,原来的医疗事故鉴定权一直由卫生行政机关把持,因而医疗事故鉴定被戏称为“老子”鉴定“儿子”;后来,医疗事故鉴定权移交各地医学会,由于鉴定程序仍不透明,医疗事故鉴定仍被诟病为“兄弟”鉴定“兄弟”。总之,目前医疗事故鉴定由于法律化程度不够,鉴定制度和结论难以让人信服,现有医疗鉴定体系难以保证公平,基本上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不改革看起来是不行了,对医疗事故的鉴定没有新的革命性举措看起来是不行了!

  医患矛盾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长此以往,与我们和谐社会的建设宗旨无异于背道而驰。我们必须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的权威,依靠法律切实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医务人员提供一个宽松、祥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此同时,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伸张正义、维护稳定的功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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