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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不能用公积金交首付款?房管部门:提取之后监管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9:3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睿)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透露,正在研究允许居民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购房的首付款。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证实,广州暂未有此计划。但有不少市民都向记者表示,首期款需要一次性缴纳一大笔钱,筹集难度也许大于每个月还贷的难度,如果住房公积金能够帮助市民买房时交首付款,会更加物尽其用。

  据了解,公积金是否可以用来支付购房的首付款,一直是市民关注的话题,相关的

课题也在业内研究过。至2005年底,广州市已有14942个单位、145.8942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472.67亿元,覆盖面达75.58%。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理论上讲,用住房公积金交首付是可以实现的,但在目前的政策和制度下,在操作上会面临一些问题。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取公积金之后的后续监管难,是未能顺利推行用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另一个原因。据悉,在广州,职工通过提供虚假发票、房产证或伪造购房合同套取公积金的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难以保证职工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之后不用于买房。

  记者查阅了首次提取公积金的有关程序发现,无论是按揭还是非按揭,都必须先交了首付才具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不少市民告诉记者,其实,买房对许多人来说是筹集首期款的难度比每月还贷难度更大,如果住房公积金能够帮助市民买房时交首付款,会更加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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