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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调查“调查报告” 柳州“问题肉”倒卖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9:59 广西新闻网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叶建平

  柳州屠宰办执法人员周宏清倒卖“问题肉”给肉商——案发后,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以《柳州市屠宰办竟是“问题肉”黑窝点》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引起中央领导同志和商务部的高度关注,他们责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和屠宰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当年12月,自治区屠宰办与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工商局、水产畜牧局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并拿出了调查报告。但事实果真如调查报告所说的那样吗?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采访调查。

  屠宰办倒卖“问题肉”

  深层问题浮出水面

  [新闻背景]被收缴的“问题肉”重新流入市场后,柳邕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这批猪肉检查时,个体户拿出了肉联厂开的屠场票、税票,惟独没有检疫票。在此之前8月至9月份,有10多吨未经检疫的猪肉被屠宰办没收后重新流入市场,屠宰办由此获利上万元。

  [调查报告]4头明显为“问题肉”的猪作了销毁处理,其他585公斤肉品经过屠宰分厂肉品质量检验员检验才拍卖。

  [记者再追踪]现场检疫人员徐扬说:“当时我就明确表示,这批猪肉绝对不能重新流向市场,必须全部销毁,但屠宰办执法中队趁着我在检验其他批次猪肉的空当,将所有涉嫌带有猪瘟的猪肉运回肉联厂,随后倒卖给肉商。”徐扬告诉记者,被销毁的4头“问题猪”普通老百姓都能够辨识出来,但余下被拍卖的“问题肉”除检疫人员能辨识清楚外,普通消费者很难辨识。

  根据我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件,肉联厂肉品质量检验员不属于检验检疫人员,没有资格对猪肉进行检验,更没有资格批准已被检验检疫人员明确必须销毁的猪肉进入市场流通。私宰肉进入肉联厂后,有人曾要求驻厂检疫人员叶年录重新检验。叶年录拒绝说:“我是驻厂检疫员,市场上我们的人已经检疫过,不需要我重新检疫。”检察机关调查表明,当天实际流入市场的有700多公斤“问题肉”,肉联厂登记在册拍卖的只有585公斤“看起来比较好”的“问题肉”,肉贩子从明确要被销毁的“坏的问题肉”中又挑出200多公斤,向市场销售。

  肉商集体举报 收支两条线遭质疑

  [调查报告]柳州市屠宰办和商务局不存在经济问题,拍卖的私宰肉收入已转入银行专门账户,作罚没收入处理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

  [记者再追踪]记者在柳州采访的众多肉商均表示,他们都有过被屠宰办“没收问题猪肉”后,缴纳一部分费用而重新拿到市场销售的经历。

  2005年10月中旬,柳州市检察院大接访活动中,出现了30多名肉商集体来到检察长接访点举报屠宰办的情况。

  检察机关认为,屠宰执法经费按罚没收入比例回拨,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收支两条线。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表示:调查报告可信度大打折扣[新闻背景]庭审中公开调查组“工作失误并非玩忽职守”的报告后,公诉人毛德宁当庭表示,案件是在全国上下对禽流感、猪链球菌等家畜家禽类传染病高度防范背景下发生的,普通市民成为最直接的受害者,政府公信力遭到极大质疑。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在于:一、周宏清所在单位有令不行,漠视法律和国家七部委的规定,长期以来都存在着不规范的执法方式;二、以被告人周宏清为代表的相关执法人员责任心缺失。他说:“周宏清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绝对不是工作失误。”[调查报告]“9·14”事件的原因:一是联合执法准备不足;二是联合执法队处理应急事件方式、方法不适当;三是制度管理上存在漏洞;四是联合执法队中部分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五是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法制观念不强。

  [记者再追踪]联合调查组负责人卓祖英反复强调:“新闻媒体的报道给我们很大压力,我们不希望就这几头猪把事情搞那么大,我们向商务部汇报的目的就是想让大事化小,重新塑造屠宰管理部门的形象和地位。”联合调查组成员,包括自治区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科长陈勇军、卫生厅专家罗聪彪、水产畜牧局兽医处专家徐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朱其琼均承认:“我们在柳州调查的3天时间,全部是在宾馆里等着被调查者上门接受调查,没有下到市场调查,也没有走访市民和肉商。”接受调查的肉商韦仕武说:“我们好多人对屠宰市场管理问题提出意见,但他们有没有向上反映我们就不知道了。”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表示:柳州市屠宰办与商务局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无论是从调查程序看还是从调查结果上看,调查报告可信度都大打折扣。(据新华社南宁6月5日电)

  周宏清一审被判刑

  本报柳州讯(本报记者)备受关注的柳州市屠宰办执法中队长周宏清玩忽职守案一审日前作出判决,法院判定公诉机关指控周宏清所犯的玩忽职守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5年9月14日,“柳州市放心肉工程联合执法组”将从柳邕市场上查获的27头私宰猪、病死猪交由屠宰管理部门处理,但这批被检验检疫人员明确禁止销售的“问题肉”,随即被参与联合执法的屠宰办执法人员周宏清倒卖给肉商(本报曾作报道)。一审法院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宏清身为柳州市商务局家畜屠宰管理处执法一中队中队长,使被扣押的未经检疫、存在病害隐患的猪肉得以重新流回市场,并被销售一空,严重地损害政府的声誉,并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社会影响恶劣,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宏清犯玩忽职守罪成立。

  一审法院还对被告人周宏清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五点辩护意见一一答复,全部不予采信。法院认为,该批“问题肉”被市民食用后,虽然至今未有中毒事件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存在病害隐患的病死猪肉对食用者的健康是有影响的,只是影响的大小或影响的程度不同而已,况且,此事使柳州市人民政府的公信力一度受到广大市民的质疑,如此严重的社会政治影响是不能用具体数字来衡量的。编辑:韦怡作者:叶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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