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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生活用水如何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0:3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本期嘉宾:阮书英(市自来水总公司总会计师)

  水价拟调整方案公布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近日,记者就市民和企业用水大户关心的有关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的实施范围、水量基数及人口因素和企业用水价格调整等相关问题采访了市自来水总公司总会计师阮书英。

  记者:在水价调整听证会上,你公司提出对已实施“一户一表”用水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那么对你公司没有直接抄表到户的中高层住宅用户是否也同样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如何实施?

  阮书英:在对已实施“一户一表”用水的多层住宅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的同时,建议对中高层住宅居民的生活用水同样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并由物业管理企业组织实施。

  记者: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后,许多市民对水量基数和户内多人口问题比较关心,公司是如何考虑的?

  阮书英:也有部分居民向我公司反映,要求考虑3人以上人口家庭的正常生活用水问题。我公司拟定户用水人口在3人及以下的,每户水量基数分别为:第一级为2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级为20-30立方米;第三级为30立方米以上。对3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1人,各级水量基数可相应增加5立方米。最终的水量基数和人口增量定额以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为准。届时,3人以上的家庭,如需增加水量基数的,可凭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到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记者: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后,一些企事业用水户比较关心其用水价格是否同时进行调整?价格水平如何?

  阮书英:我们在水价调整听证会上同时将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提请听证代表审议,也就是说,在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同时,相应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在我们的申报方案中:非经营性用水户价格第一方案每立方米由2.00元调整为3.50元,第二方案每立方米由2.00元调整为3.80元;经营性用水户价格中,一般工商业用水户价格第一方案每立方米由2.25元调整为3.90元,第二方案每立方米由2.25元调整为4.90元;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的工业用水户价格第一方案每立方米由2.25元调整为4.90元,第二方案每立方米由2.25元调整为6.10元;特种行业用水户价格第一方案每立方米由6.00元调整为8.00元,第二方案每立方米由6.00元调整为11.00元。

  在市价格主管部门的主持下,上述调价方案已征求了部分大工业、商贸和自备水用水企业的意见。

  记者: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相比,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提价幅度如何?

  阮书英:从总体来说,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提价幅度要高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方案一平均到户水价提价幅度58.5%,其中居民为54.5%;方案二平均到户水价提价幅度94.6%,其中居民为81.8%。在各类水价中,以方案一为例,一般工商业的提价幅度高于居民18.8个百分点,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企业的提价幅度高于居民63.3个百分点。

  记者:企业对你公司的调价方案有何意见?

  阮书英:参加座谈会的企业在会前已获悉企业用水价格要同步调整。这些企业对我公司的调价申请均表示理解,认为适度提高水价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但是方案中的提价幅度太大,建议市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调价方案时,适度控制提价幅度。

  (记者 蔡铁锋 通讯员 魏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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