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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名作曲家涉骗租屋津贴190万元 被控2项诈骗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1:08 中国新闻网

  

港名作曲家涉骗租屋津贴190万元被控2项诈骗罪

  陈永华。(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中新网6月6日电 据香港媒体消息,香港著名作曲家兼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讲座教授陈永华,涉嫌骗取中大租屋津贴190万元,被控两项诈骗罪,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涉讹称租用寓所非亲属拥有

  陈永华被控两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首项控罪指,陈于1990年10月10日,在填写中文大学的“自行租屋津贴申请书”时,向校方作出虚假及误导陈述,讹称他租用的寓所,并非他或任何亲属所拥有,表示一家人均对该寓所并无任何“财务权益”。

  另一控罪则指陈于1998年8月30日至11月14日期间,向万力真有限公司租用一个寓所,但在一份交给校方的文件中,陈隐瞒他与该公司董事兼股东高惠娟的亲属关系。

  陈永华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曾健仕将案件押后至6月23日再讯,案件将转介至区域法院处理,其间陈获准以现金1万元保释,但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将传14市民1廉署证人

  控方透露,控方将传召15名证人,包括14名市民及1名廉署调查人员,涉案文件多达600页。控罪书显示,陈永华现时仍居于中大校园内的教职员宿舍。

  中文大学发言人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故不作响应。

  任圣乐团音乐总监及中大系主任

  52岁的陈永华,曾创作中西乐曲逾百首,作品种类广泛,包括有7首交响乐,亦有儿歌及广受教徒欢迎的圣乐创作。陈多年来推动本地音乐发展,曾获颁“作曲家年奖”。

  陈永华在中大音乐系担任系主任,亦是中大校友,陈于1979年在音乐系毕业后,86年回母校任教,2001年升为讲座教授。而由陈担任音乐总监的香港圣乐团,亦是本地其中一个历史最悠久、团员最多和最活跃的合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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