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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高考不是违法特权的借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4:20 正义网

  南京对考务车辆及送考生参考的各类车辆(乘车人须出示准考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予以教育并抓紧放行,不处罚不扣车,不耽误考生考试。遇有考生或家属求助的,交警将尽可能给予帮助,确保考生安全,准时应考。(6月6日《现代快报》)

  这么做,当然没有人会怀疑有关部门的善良心意,毕竟高考是一件大事情,任何疏忽都可能对考生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为了给考生最大的方便,许多地方都出台了各种规定

,如高考期间不准施工,禁止考点300米范围内的道路无机动车鸣号等等。这些措施大多数是必要的。

  但是对高考违法用车有没有必要一律不处罚?我看这值得斟酌。

  既然违法了,就得接受处罚,任何人都没有不接受法律压束的特权。除非法律有规定,否则任何人违法就得接受处罚。到现在为止,也没有那一部法律规定,高考时违法就可以不追究,不处罚。那么有关部门对高考违法用车不处罚的法律依据何在,没有法律依据,就作出免于处罚规定,是不是乱执法?

  法律是公平的,它的公平体现在任何人犯法不可能因不同的人而做出不同的处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考生说到底也是人,他们在违法处罚上理应得到其他违法人一样的处罚。对考生用车违法就不处罚,对其他人用车违法就处罚,这显然不是实行的是法律公平。这么做为乱执法留下了无穷的空间,这次能对违法高考用车不处罚,那么下次就能对其他违法用车不处罚。执法不是依据法律,而是依人而不同,如此伸缩性太大,还不是为乱执法留下无穷的隐患。

  遵守法律是维护公共秩序的最起码的低线,对违法者予以必要的处罚是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有利武器。高考同样需要法律保护。可是我们一些部门为什么把依法执法同高考对立起来呢?没有法律,没有严格执法,能带来高考顺利进行吗?

  不是吗?对高考用车不处罚,就等于对一些违法用车的怂恿。少数高考用车抓住自己是高考服务的,认为自己即使犯法,也不处罚,从而任意践踏法律,肆意的违法交通规则,闯红灯,逆向行使等等。这样一来,交通秩序岂不是乱了套了。没有良好的交通秩序,众多的考生又怎么能顺利安全的到达考场。为了少数违法高考用车不惜牺牲法律尊严,带来的结果是可能牺牲多数考生利益,这种不处罚,能说还值得吗?

  所以,我认为,为了大多数考生利益,我们在高考期间比任何时候更需要严格执法。即使高考用车也是如此,只有人人皆知畏惧法律,才能维护好交通秩序,使更多的考生快速安全的到达考场。如果确实不想耽误少数违法用车上考生考试,也没有必要不处罚用车,可以把车牌号码记下来,等高考结束之后再来算帐。这对交通部门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可是有关部门为什么选择一种践踏法律、可能影响大多数考生利益的做法呢?

作者:肖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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