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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培养学生感恩就是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8:00 光明网
陆志坚

  近几天来,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校区高三年级的学生们陆续接到了来自学校的一则通知。该通知的主要内容为:学校将从高三年级各班班费中扣除一部分,作为毕业班学生支持学校今后校园绿化及公共设施建设的爱心经费。这种类似“感恩费”的收费通知,引起一些毕业班学生的争议。(6月1日国际在线)

  表面看,从毕业班的班费中扣除一部分用于校园绿化及公共设施建设,以表即将离

校学生对学校的一份贡献,其理由堂皇而充足。毕竟,这是自己成长的摇篮,热爱母校是学生最起码的道义。然而,这种强扣班费的做法,却使得这种“感恩”变味走样,其行为比乱收费更为可恶。

  其实,海师附中每年向学生收取一定的班费,本身就属于一种乱收费行为。高中学生完全属无自食能力的消费者,学校在收取正常的学费外另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都是在加重家长的负担,违反了相关的禁令。如今,学校又将这种胡乱收取的费用以“感恩”的名义截留,显然是漠视学生的合法权益,肆意张扬自己的霸道行径。

  据该校吴副校长介绍,学校向毕业班学生收取“感恩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并成为了一种传统,其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和教育毕业班学生对他们所在集体的热爱和关心。他还一再反复强调,学校收取“感恩费”始终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捐多捐少没有限制。

  对吴校长的上述解释,笔者自不能苟同。且不说学生自身根本无力在经济上“感恩”,“感恩”的是家长难以言状的苦楚和怨言。那种“自愿”更是自欺欺人,试想,班费本就掌握在学校手中,校方一纸通知下来,学生还有“不自愿”的回旋余地吗?倘若学生较真“不自愿”,那种“传统”还能延续吗?

  笔者并不反对学生对学校在经济上的“感恩”,但这种“感恩”的基本前提应是学生走向社会创业有成的基础上量力而为,而不是让家长为此“买单”。何况,高中毕业生即将步入高校,面对昂贵的大学学费,这对于恨不能一分钱扳成半儿的贫困家庭来说,一分一毫都来之不易。学校在这节骨眼上再来一个“感恩费”,非但不会教育学生心存感恩,恐只会留下永久的伤痛。

  学校应教育学生学会感恩,但不是以感恩的名义向学生变相收费。在此,奉劝海师附中别因小失大,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坏了自家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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