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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国煤矿安全确定四项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20:2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记者刘铮)煤矿整顿关闭攻坚、矿井水害防治、生产能力复核、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针对5月份全国煤矿事故频发势头,提出近期煤矿安全工作的四项重点。

  记者6日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了解到,5月份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接近每天一起,无证非法开采问题突出,瓦斯及水害事故多发,乡镇煤矿事故比重上升。为稳定煤矿安全生

产形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

  ——打好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进一步加大力度,对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屡整不改的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超层越界盗采资源的煤矿,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煤矿和资源枯竭及濒临枯竭的煤矿,及时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坚决关闭。

  ——加大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力度。汛期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凡是在人力、技术、安全装备等方面无法保证安全开采的企业,建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停产整顿。

  ——认真做好生产能力复核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全国煤矿生产能力复核。通过监管、监察执法,督促煤矿企业按照核准的生产能力合理确定采掘工作面数量和入井作业人数,加强劳动组织管理,严格登记、考勤,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督促煤矿企业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凡发现有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限期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凡发现超层越界开采的,一律移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处,性质严重的建议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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