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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少年合伙抢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0:00 东南早报

  三个月作案10多起其中两人是在校生

  早报讯(记者黄墩良通讯员林咚咚)“看到他们稚气的脸庞,我感到很痛心。”昨日,丰泽检察院林检察官谈起手头上的一起案件,很是惋惜。“他们这个年龄,本应该呆在学校好好学习”。

  原来,这是一起抢劫案,涉案人共有7人,案发时,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大的18岁;另有三人出生于1990年。7人中,还有2人是泉州市区某中学在校生。有学生被抢数次

  据丰泽检察院介绍,涉案的7人分别是小苏、小林、小李、小赖、小魏、小施、小张。其中,小魏、小施、小张三人均出生于1990年。小李和小施案发前还是市区某中学在校生。从去年9月12日起,直至去年12月底案发,在持续三个月的时间内,这些人作案10多起。

  有个学生先后被小苏等人抢了2次。去年11月上旬的一天早上7时许,小苏等人拦住泉州实验中学学生小周,后将小周带到一网吧门口,搜走小周身上的50元。几天后,他们再次对小周下手。这次他们合伙抢走小周一辆价值390元的自行车。

  据介绍,在这一系列的抢劫案中,受害者均为在校的中学生。他们来自市区多所中学。频繁的学生被抢,一度让家长忧心忡忡,有的家长甚至护送孩子上下学。

  不知自己已犯法

  据丰泽检察院承办人员介绍,这7人当中,小苏是“老大”。身材瘦小的他,今年17岁。初中毕业后,他无正式的工作。

  林检察官说,没工作的小苏,以前就跟着一帮人混,其中有个叫“阿Q”的人。小苏至今甚至不知道“阿Q”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做什么的。“阿Q”对小苏说,你还是个未成年人,去抢点东西,不会被判刑的;“阿Q”还要小苏专门抢劫学生。岂不知,这种错误的做法,害得小苏渐渐走上了违法道路。

  没正式工作的小苏,平时就以上网消磨时光。上网的过程中,小苏认识了小李等人,并把他们逐一拉下水。

  每逢作案后,一般都由小苏联系销售赃物,违法所得也由他来保管。钱到手,他就带着一帮人上网或者吃饭挥霍掉。

  令人痛心的是,这些人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提审中,有的人甚至问道:“我可以放出去了吗?”

  案发后,这些人被关在看守所,等待法律的判决。小苏说,“阿Q”说他还是个未成年人,抢点东西不算什么。而其他人也认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是犯法。

  对此,林检察官说,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抢劫应当负刑事责任。近日,法院将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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