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报警救人”是见义勇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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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0:27 新晚报 |
今日焦点:被逼卖淫少女跪地哭求,良心发现的嫖客冒雨跑到派出所报案,民警摸黑直捣淫窝……近日,福建鲤城警方成功解救一名17岁少女并发现一起轮奸、强迫卖淫重大案件。嫖客报警救人是不是见义勇为,应怎样处置?一时引发热议。 报警的嫖客也是嫖客 孙化民:报警的嫖客也是嫖客,也应依法受到处罚。虽然他报警救人,但功是功、过是过,不能混为一谈。如果不对这个嫖客进行处罚,法律就要蒙羞,公正执法就无从说起。 见义勇为当表彰 张宇:看见不平吼一声是见义勇为,嫖客报警也应是见义勇为。因为他报警是为了救人,而且这不是他的法定职责或约定义务,报警还可能为自己带来治安处罚或遭到报复。这种见义勇为行为应受到表扬,而不是处罚。如果不考虑这些情况轻率地对嫖客进行处罚,今后还有哪个嫖客会自找麻烦去“自投罗网”见义勇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