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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招生 不许送收“回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2:15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从省教育厅昨天下发的《关于严肃招生纪律坚决禁止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送收“回扣”问题的通知》中了解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针对中职学校招生送收“回扣”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严禁任何部门在中职招生工作中采取“地方保护”的做法;严禁中职学校采取送“回扣”等手段进行抢拉生源的违规招生行为,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向中职学校索取招生“推荐费”。

记者 齐榕 实习生 李兴飞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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