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正确对待舆论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昨天,在全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上,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叶文成对我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苏泽泉在提出对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管理要求时强调,“不要反对监督、怕监督,对待批评报道要用积极正确的态度。”

  苏泽泉指出,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新闻意识。对重大司

法案件和突发性事件,要有召开新闻发布会,将真实、客观的信息适时公开发布的意识。要正确地引导司法案件和群众性事件的宣传报道,杜绝过分炒作渲染、激化矛盾、诱发不稳定因素的报道。

  同时,苏泽泉提出,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正确地对待舆论监督,不要反对监督、害怕监督。对待批评性报道,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应对,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对加强政法工作的有利作用。对于媒体的监督,符合客观实际的,要积极地改正,并及时主动地提供后续报道;对于极少数和客观实际不符的,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澄清事实,以便尽快地消除负面影响。

  (本报记者 陈瑞)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