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交警配枪的意义不在“枪”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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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7:4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湖南长沙市公安局改革现有巡逻处警模式,交警执勤可持枪、持械出警和巡逻。4日下午,第一批持枪执勤交警亮相街头。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交警配枪值勤是“泛珠三角”协作城市公安机关加强警务协作的需要,严厉打击街头利用摩托车“两抢一盗”。(6月5日《长沙晚报》) 交警配枪的“前提”正是警种概念淡化、警察职责全方位化。如果警种概念不淡化 ,交警配枪几乎没有任何作用,大概只能作为“防身武器”使用了。反之,交警就会在维护交通秩序以外,成为一支防止、打击、控制犯罪的重要力量。所以,交警配枪代表着一种职责的延伸,换言之,配枪后的交警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交警,而是一个有责任维护公共安全的警察。来源:《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