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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告养殖户退还河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8:3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陈东实习记者叶子青

  【金陵晚报报道】 通过转包租下150亩的河道,才种了2年左右时间,河道就要清理河底淤泥。村委会主动提出,当年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要求养殖户退还河道却不予赔偿。

  面对养殖场里价值十几万元的藕种,养殖户张凉心里怎么也想不通。

  1999年,六合郊区某村将从村民手中征集到的150亩河道,承包给外来养殖者。因为经营不善,商定的承包款无法收到,承包户也突然撤出,给村委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为了弥补损失,村委会只好以低廉的价格,将河道再承包给刘项。

  2003年,苏北人张凉来到村里要求承包河道,并迅速和刘项达成了转包协议。张凉在养殖场里大量养殖藕种,生意一片红火。

  2005年,由于河道需要改造,张凉的养殖场必须关闭了。早在张凉承包河道时,就已经签订了10年的合同,此时养殖场里还有十几万斤的藕种、鲫鱼等各种水产品,总价值在十几万元。村委会找到张凉,表明要收回河道,并且表示刘项擅自将河道转包,没有经过原发包人的同意,张凉和刘项的承包协议根本无效。自己心血不能这样白费,张凉就是不同意归还河道,依然继续自己的养殖。

  村委会无奈下,只能将刘项和张凉告上六合法院,希望能够通过法律解决双方的纠纷。

  面对前来调查取证的法官,张凉满腹委屈,他说:“我做得好好的,为什么就要终止合同?我养殖场里还有那么多的产品,本来还想赚一笔的,现在一旦河道收回我就赔惨了。”张凉点了根香烟,继续说道:“这批货卖出去都要十几万,村委会一点不赔偿,这说不过去。”

  而村委会则表示,张凉和刘项之间的合同本来就是无效合同,作为村委会根本没有赔偿的义务。并且藕种都在水面下,根本就没有办法测出准确数字。就算村委会愿意补偿,张凉狮子大开口要钱,未免太过分了。

  法官通过多方查证,最终将张凉的损失数额定在2.5万元。法官召集双方调解,由村委会一次性补偿给张凉。

  面对这个结果,当事人双方都比较满意,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文中人物系化名)(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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