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政府善治意识惠及大学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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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8:47 温州新闻网 |
由中组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14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大学毕业生已不再实行指令性就业政策,自谋职业及双向选择式就业成为主要就业渠道。在这样一种情势下,大学生的就业压力空前的大,一项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生活压力主要来自社会就业。占了整个大学生压力的75%。很多大 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毕业即失业成了一种社会常态。笔者注意到,新的“读书无用论”有所抬头。这次由中组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14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从制度设计上将大学生的就业纳入了政府的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彰显了政府的善治意识,是责任政府的具体体现。解读这个“就业新政”人们不难发现,这次把大学生的失业保险纳入了政府的管理范围。对于没有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大学生来说,毕业后能够享受失业保险,这对大学毕业生来讲是个极为重要的“利好消息”。过去我国领取失业保险的群体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这次将未就业的大学生也纳入到失业保障群体中,说明了政府已经开始正视大学生们的失业及社会保障问题。这样的政府善治意识值得期许。 政府的善治意识不但体现在大学生们的社会保障这个层面上,在大学生们的就业方式和渠道上仍然体现着一种应有的善治意识。《通知》要求,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这表明,多年来形成的大学生就业时的户口壁垒正在拆除。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陆续“拆除户籍障碍”,体现了对这一问题的指导性原则。当然,究竟如何使指导意见真正落实到位,还需要相关部门和各地进一步出台具体措施。但不管怎样说,这种指导性的意见已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眼下,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大学生就业问题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上最严峻的问题。据媒体报道,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413万人,毕业人数比去年多70多万。虽然“民工荒”在不时侵扰着部分地区,但那毕竟是通过提高工资等手段就可以解决的。但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却综合了当前就业、教育等领域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解决起来要棘手得多。而这个问题若解决不好,将直接关乎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本着一种应有的人文善意,着力解决好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也是责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7G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