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前退赃款或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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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9:13 南方新闻网 |
市建委成立专项小组,开通举报热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权力寻租” 12月1日前退赃款或免罚 本报讯广州市建委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工委书记、建委主任陈如桂担任组长。该小组将分4个阶段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商 业贿赂案,对于12月1日前能够主动交待问题并积极退赃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商业贿赂集中在市政建设 商业贿赂的本质是一种权力寻租行为。据称,建设系统的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两大部分。 市建委昨日部署建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工委书记、建委主任陈如桂担任组长。 市建委希望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违反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坚决查处违反《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 开通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 市建委强调,要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要采取措施,敦促有商业贿赂行为和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待问题,凡在12月1日前能够主动交待问题并积极退赃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 据悉,治理期间,建委将通过开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建立群众举报投诉商业贿赂问题的渠道,鼓励企事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主动举报投诉。 对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分析研究,认真梳理案件线索,确定查办重点。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单位、主要领导的审计,加大对商业贿赂问题揭露和查处的力度。对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一查到底,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 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对情节轻微、认错态度好的可以免予处理;对构成违纪违规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予以严惩。 市建委举报电话为:020-83124975,举报电子信箱为:tsxx@gzcc.gov.cn。 ■治理四阶段 ●第一阶段(6月) 明确治理工作重点、具体要求和目标。 ●第二阶段(7-8月) 检查思想认识; 检查是否存在不正当的、违反规定的给予或收受有关费用、好处和方便等行为; 检查财务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有关财务审批、作假账、“小金库”等问题; 检查在有形建筑市场运行管理过程中、工程建设过程中,到底哪些方面存在商业贿赂的预防漏洞,存在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检查现有的制度措施和办法,是否对于商业贿赂起到了有效的预防效果,存在什么漏洞。 ●第三阶段(9-11月) 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切实可行的改正措施,及时纠正。 ●第四阶段(12月) 针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监督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有漏洞的问题,抓紧补充和完善,巩固自查自纠成果。各直属单位要于12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市建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招投标成整治重点 本报讯市建委治理商业贿赂主要突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重点单位、岗位和环节的14个方面。重中之重包括3个问题,即招投标中围标、串标问题;违法转包分包问题以及以各种方式规避招标问题。 据介绍,有形建筑市场易发生商业贿赂,也是治理的重点。针对建委机关、直属单位和地铁总公司、高速公路总公司的工作性质及特点,主要突出对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容易产生的重点单位、岗位和环节的14个工作重点的治理。“尤其是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和城镇征地拆迁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将促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效果”。 ■十四项整治重点 1.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全过程,包括招标文件拟制、投标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2.市场准入审批、备案; 3.企业资质审批、优质工程评审、项目经理备案; 4.项目计划、审查、审批; 5.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督; 6.项目融资、预决算、造价审核; 7.工程合同签订、资金拨付及工程变更管理; 8.物品采购、建筑材料推广、劳保金收取和发放; 9.行政监督和处罚环节; 10.利用个人的权力、关系和影响力,为违规操作者的违规操作承担中间人、介绍人问题; 11.财务审批及为商业贿赂行为创造条件,制作假账、设立“小金库”问题; 12.城镇拆迁过程中虚征、虚拆、多估、高算问题; 13.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 14.中标后变更设计、现场签证。 ■八大整治难题 1.检察机关设立的各种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如何在招投标过程中发挥作用? 2.如何去发现围标、串标、非法转包里面的商业贿赂问题? 3.合理低价中标如何规范?如何防止中标后的工程变更,特别是预防变更过程中工作人员接受商业贿赂问题? 4.如何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电子评标,以减少人为操作和评委、工作人员接受商业贿赂问题? 5.如何建设诚信体系,让其对商业贿赂进行有效制约? 6.如何加强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管理,防止其商业贿赂? 7.如何建设劳务分包市场,让一些包工头浮出水面,纳入可控、可管的范围,有效地遏制包工头的商业贿赂? 8.如何防止工程价格虚高?如何建立制度在招投标环节就对工程项目拦标价的拟制实施进行有效监控。 有“污点”企业限入建筑市场 市建委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本报讯市建委拟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并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对有行贿记录的企业在市场准入上给予限制,将严重违法的企业坚决清出建筑市场。 据介绍,市建委拟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完善信用档案,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同时,加强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制定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分包备案制度等。 完善重点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对有行贿记录的企业在市场准入上给予限制,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坚决清出建筑市场。 积极推进劳务分包市场的建立,投标担保制度、最高限价制度和招标文件范本的实施。加大对转包、资质挂靠、违法分包和招标代理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有形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推进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引导社团及中介组织上规模、上水平、讲诚信、守规则。加强对行业内社团、中介组织的监管,健全制度,对中介机构的注册资金、经营场所、执业人员素质、身份等进行严格审查,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采写:本报记者陈实通讯员史剑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