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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借贷?碰公款就出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9:20 沈阳今报

  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孙晓青)梁宏连续八年获得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财务人员称号;陆长青身在重要职位掌握实权。然而两人却因为涉嫌挪用公款遭到起诉。

  在审理过程中,两人以借款说反驳挪用公款的指控。到底是挪用公款,还是借贷公款?昨天上午,此案在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交纳集资款顺利借钱

  梁宏原是沈阳铁路局中心医院多种经营办的会计。2003年,医院计划集资分房,虽然没有她的,但可以顶替一名同事的名额。

  “这次机会难得,不过我家条件有限,我就找到了我的领导陆长青。经过请示后,我借了9万块钱。都是用的正规借据,到出纳那儿领的钱,挺顺利的。”梁宏说。

  借款没用上反成嫌犯

  当天,梁宏找来了那位同事,一块取钱办理交接,“当时我连密码都没搞清楚,打电话问的陆主任。”梁宏拿到并交了钱,又办理更名手续。

  2004年7月,医院的集资分房计划破产了。梁宏将医院返还的9万元又还了回去。

  2005年8月16日,反贪局来到医院了解情况,作为老会计的梁宏协助调查核实情况。在调查中,梁宏说出了曾经为了分房而借款的事实。因为这件事,她涉嫌挪用公款而被逮捕。随后,陆长青也被捉拿归案。

  挪用或借贷争辩激烈

  在昨天的庭审上,检察机关指控梁宏和陆长青挪用公款,认为陆长青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给梁宏,使用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两人共谋、参与策划,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梁宏虽是会计,但却是正常、合法的借款,陆长青作为经办领导,又是多家公司的法人,完全有权利批准,都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此外,梁宏为了分房子集资才借款,而陆长青事先并不知道这事,不具备共同挪用公款的动机。”梁宏的律师,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曹新京律师表示。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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