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侵权产品也成被告 佛山市某建设单位惹官司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9:43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林亚茗通讯员/顾奇志朱文)近日,广州康纳天花有限公司(以下称康纳公司)将佛山市新×中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连同其涉嫌侵权产品的制造销售商一同告上佛山中级法院。 据了解,康纳公司独创的名称为“一种天花龙骨”的发明设计,于2003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并于2004年10月获得授权。2005年年底,原告发现佛山市新×中心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被告一)在该中心的建筑物天花上擅自使用了依据原告的专利方法生产的龙骨产品,而该产品是由广州加×天花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制造和销售(被告二)。昨天,广信律师事务所王永红律师说,目前国内诸多大型建筑工程被诉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使用权事件,一部分是施工方自行使用涉嫌专利侵权产品导致纠纷。他建议,建筑领域各方都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使用的各种产品进行严格把关,不能光看价钱、质量,而且要看产品是否有合法的知识产权,以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