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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手机获刑3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0:23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夏雄

  本报6月6日讯今天上午,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图书馆座无虚席,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在这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抢劫手机的案件。

  “抢劫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旁听席上顿时传出一阵惊呼,“一台

价值290元的手机,竟然换了3年徒刑!”

  今年2月11日,贺银奎与另外2人在岳麓区新外滩附近遇见平时有过节的余某。3人对余某进行围殴,贺银奎还顺手牵羊将余某掉在地上的手机拎走,公诉方据此起诉贺银奎犯抢劫罪。

  本次庭审审判长、岳麓区人民法院院长冯伟认为:贺银奎打人之后,顺便拎走手机,属于一种转化型抢劫行为,同样属于抢劫犯罪,因为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应从重量刑,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冯伟表示,今天,他们之所以将法庭移师至大学校园,就是为了给大学生们上一堂普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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