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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农民工的社保少不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2:00 光明网
马文刚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通知要求,加入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个人不用缴费。用人单位应当到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按照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人日报》6月5日)

  缴纳各各社会保险,似乎天生与民工扯不到一起,但这则报道使人们看到,民工的

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了,民工的冷温有越来越多的人关心了,但同时使人们想到,尽管民工为城市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民工的问题依然不少。如为什么山东的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就成了新闻,说明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还没有成为常态。

  虽然早在一年多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发出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其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北京市也在去年规定建筑业要给民工上医疗工伤保险。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新调研显示,目前工伤保险仅有一定数量的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10%,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与绝大多数民工无缘。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抽样调查显示,在京外地建筑企业为民工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只占总人数的1.6%,进京民工社会保险情况不容乐观。

  由此可见,把民工纳入社会保险,可能仅仅给政策还是远远不够的,或者给了政策若不能结合民工的具体情况灵活操作也是远远实现不了预期目标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多在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如广东的民工到了山东打工想转移社保关系显然很难。再有,民工收入较低而且很不稳定,个别农民工缺乏长远考虑,不愿参保,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想方设法不为民工参保,这些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民工的参保率低。此外,农村的社保制度远未形成,民工在城市内缴纳的社会保险,带不回户籍所在地,也导致了相当部分已参保的民工要求退保。

  一句话,让民工完全享受养老保险还任重而道远。但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成为治国理念和社会共识的当下,民工完全享受社保理应成为常态。“十一五规划”指出,要“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说明民工的社保将全面启动。山东省让外来务工人员进社会保险,可能不能完全解决民工面临所有问题的,但积沙成塔,集腋成裘,有更多的地方关心民工问题,更多的部门重视民工困难,相信让民工完全享受社保成为常态的时间也为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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