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原政协秘书长张大常受贿被判刑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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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5:27 新华网 |
新华网成都6月7日电(记者刘海)利用管理干部任免、人事安排、工程建设、财政资金支配划拨等便利条件,借机亲手或通过其情妇之手非法收受财物、现金等折合人民币42.3万余元及美金7000元。四川省乐山市原政协秘书长张大常日前被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指控:在2000年—2004年期间,张大常任四川省乐山市沙 湾区区委书记、沙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利用其职务范围内管理干部任免、人事安排、工程建设、财政资金支配划拨等便利条件,先后借春节、生日、女儿上大学、出国考察等机会,由其亲自或通过其情妇之手非法收受乐山市多家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电力公司、装饰材料等公司的董事长以及区政府、区委、区属机关、职能部门等有关人士所送的财物、现金等折合人民币共计42.3万余元以及美元7000元。(完)■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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