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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今年所有“大吨小标”车辆要恢复“真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6:47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6月7日电(记者邓华宁)江苏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日前下发《2006年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意见》,明确要求今年全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9%以内,全面完成“大吨小标”车辆的更正工作。

  根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超限超载导致了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正常

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货运车辆2至3年后即报废。一些汽车生产厂商为迎合市场,竞相生产“大吨小标”车,一些汽车改装厂和修理厂也纷纷非法改装车辆,加剧了汽运行业的混乱。

  2005年以来,江苏省通过完善计重收费、调减养路费标准等经济手段探索治超长效机制。治超过程中,江苏省在全国率先颁布出台了《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对超限30%-50%、50%-100%和100%以上车辆的超限部分,加倍收费系数分别由原来的1.5、2、3倍提高至2、3、4倍,收到了更为有效的惩罚效果。

  截至2005年底,全省车辆超限降低到30%-50%之间,其中超限100%以上的车辆不足0.5%,“大吨小标”车辆更正18.9万辆。有关部门表示,今年将继续保持对超限超载车辆严管重压的态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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