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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环境友好企业”将享受“优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6:58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6月7日电(记者苏海萍)近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对5家企业授予首批“重庆市环境友好企业”称号,并制定优惠政策让企业在环境监测中享受“优待”。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曹光辉说,“重庆市环境友好企业”是目前重庆市设立的企业环保最高荣誉。被表彰的企业将享受在正常的环境监察中减少对其检查次数或免于检查,优先安排环保资金扶持企业治理污染,优先对企业上市进行审核,优先安排环保科技项目,

优先审批新、改、扩建项目等优惠政策。同时,重庆市环保局还将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两年进行一次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环境友好企业”资格以及相应优惠政策。

  据介绍,获得首批“重庆市环境友好企业”的5家企业分别为: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朝阳气体有限公司、重庆电池总厂、重庆金益烟草公司、重庆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涉及化工、烟草、有色金属、水泥、电池等行业。

  重庆市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于2005年启动,有70余家工业企业报名参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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